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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处
转发《云南省教育厅关于2013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2018-11-26   点击数:3738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2013年度专业技术职务

评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人力资源处转云南省教育厅的文件《云南省教育厅关于2013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具体通知如下: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2013年度专业技术职务

评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州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各有关委办厅局人事处(职改办):

为做好2013年度全省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定为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的大理州、玉溪市、临沧市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除此之外,教育系统2013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仍按国家和云南省现行的各项政策规定进行,日程安排详见《2013年度职称材料报送日程表》(附件1)。

二、职称送评材料必须符合《职称申报材料规范要求》(附件2)的规定。各单位提交我厅的《2013年度资格评审名册》(附件3)须先通过云南省教育厅职称和专家管理系统新的系统使用方法详见附件4)进行网络上报,然后在报送材料的同时提交由系统自动生成的A3幅面打印件。

三、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聘工作按云人社发[2012]68号文执行。省教育厅直管学校(单位)不实行评聘分开职称评聘须严格在核定的岗位数额内进行。报送材料时须提交本单位《云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汇总表》《云南省教育厅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一览表》(附件5)。

四、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云人社发〔2011〕289号)精神,自2012年起,民办学校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可免试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申报时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免试证明,说明免试理由和依据即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继续重视和关注民办学校职称评聘工作,指导他们将职称评聘作为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抓实、抓好。

五、评审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费发〔1998〕139号)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问题的通知》(云发改收费〔2009〕564号)规定的标准收取,于报送材料时一并交付。按照财务规定,一律不接收现金,请各单位统一公对公账户汇款或交付支票。

六、为响应国家厉行节约的号召,减少浪费,从今年起,在评审工作结束后申报人员的材料只清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表》,请申报单位和个人做好其他材料的备份工作。职称材料未清退的单位,请在2013年4月30日前到省教育厅职改办完成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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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处

二〇一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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